请注意 – 本指南仅供于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本指南提供了 Assent 爱斯德的标准清单检查表,以审查入境供应商申报是否符合指令 2006/66/EC (通常称为欧盟电池) 的物质限制要求。可接受的声明必须涵盖:
- 公司抬头信笺
该声明需要是由该公司官方正式发布。 - 包括适当的立法参考
声明需包含依据法规的实际名称,以本案为例, 即欧盟第2006/66号指令。指令的可接受替代名称:
- 指令 2006/66/EC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6年9月6日关于电池和蓄电池以及废电池和蓄电池的第2006/66/EC号指令,并废除第91/157/EEC号指令。
- 列出声明所涵盖的产品,零件或材料。
- 声明合规状态,可以是:
- 说明产品、零件或材料不包括本指令规定的任何浓度高于规定限值的物质,或
- 说明产品、零件或材料确实包括本指令规定的浓度高于规定限值的物质,并确定造成不合规的物质和相关产品。
对于任何含有超过阈值浓度物质但因特定用途除外而符合要求的产品,声明还必须确认产品并引用相关除外条款。
- 由授权人签署
必须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和职位。 - 声明日期
如果声明日期已超过一年,此申报可能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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