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本指南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此指南是为公司提供有关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第94/62 / EC号指令第11条规定的物质存在的指导。
- 制作在公司信笺上。
- 需要表明声明是发自公司员工正式通讯的声明。
- 包括适当的立法参考。
- 包括为遵守该声明而制定的立法实际标题 (例如: 1994年12月2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第94/62 / EC号指令,最后由2018/852号指令修订)。
- 其他可接受的参考:
- 指令94/62 / EC。
- 指令94/62 / EC(修正案2018/852)。
- 欧盟指令94/62 / EC和修正案2018/852。
- 其他可接受的参考:
- 包括为遵守该声明而制定的立法实际标题 (例如: 1994年12月2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第94/62 / EC号指令,最后由2018/852号指令修订)。
- 包括对声明所涵盖的包装材料的独特参考。
- 声明合规状态。
- 说明该声明不包括该指令定义的任何物质。
- 说明该声明确实包含指令定义的物质。
- 确认每种包装材料是否产生不合规的物质。
- 由授权人签署。
- 必须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和职位。
- 声明日期。
- 如果声明日期已超过一年,声明可能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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