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公司如何申请附件四豁免1c的延期?我相信基于 RoHS 框架,我们可能会落后于计划。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
申请新的豁免、申请延长豁免期或取消豁免有一个程序。新的豁免或延期申请应在产品进入范围前18个月或豁免到期前收到。即使时间已过,仍有可能提出请求,但预计在作出回复豁免的决定之前,豁免将过期(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这将意味着,您的产品将需要在决策之间的时间段内符合要求,否则在不符合要求的期间(在等待恢复期间)将不被允许投放市场。
一旦您决定要申请豁免、更新、修订或删除现有的豁免,您必须执行以下操作:
1. 使用下面的检查表,了解您在提交申请之前需要汇编哪些信息和数据。
http://rohs.exemptions.oeko.info/fileadmin/user_upload/reports/Guidance_document_Application-form.pdf (检查表文件,第 7 页)
2. 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
http://rohs.exemptions.oeko.info/fileadmin/user_upload/reports/Guidance_document_Application-form.pdf (第 12-17 页)
3. 将申请表连同其他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至欧盟委员会:
联系方式:
RoHS 政策官员
欧盟委员会
DG 环境
单位 ENV / A2 废物管理与回收
Beaulieu 大道(BU)9 05/106
B-1160 布鲁塞尔/比利时
邮箱:ENV-ROHS@ec.europa.eu
4. 准备好回答与您的请求相关的问题。
参考文献:
**文章内容自 2017-09-08 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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