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哪些产品属于欧盟 REACH 法规的范围,哪些产品可以豁免于该法规?
REACH 法规如何适用于炼钢企业?
答:
REACH 适用于除以下产品以外的所有产品:
- 放射性物质
- 受海关监管的物质
- 用于国防利益并受国家豁免的物质
- 废弃物
- 非分离中间体
- 运输的物质
其他物质和产品无需注册,有时也无需授权,但仍属于 REACH 范围(即科学研发、食品、医疗产品、最低风险物质、天然物质等)。
该裁决指出,“当作为复杂产品组成部分的物品,如果含有浓度超过0.1%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时,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报。”
这也被称为“一旦经制造变成物品(Article)的成品,该成品直至废弃都应视为单一物品(Article)”(OA5),表明只要产品符合物品的定义,就必须适用 REACH 的 SVHC 通知(REACH第7条)和通报(REACH第33条)规则。
物品定义:“在生产过程中被赋予特殊形状、表面或设计的物体,其功能的决定程度大于其化学成分“。
供应商需要了解其产品中可能含有哪些 SVHC,如果发现产品中有一种或多种 SVHC,且在物品级别的浓度超过0.1%w/w,则供应商需要与产品接收者沟通。如果供应商没有使用该钢材制造特定的形状,那么有关的部件或产品可能不被定义为物品。然而,他们的客户可能会要求提供钢材的物质成分,因为他们正在将钢材制成特定的形状,并需要向其供应链的下一级提供详细信息。
参考文献:https://curia.europa.eu/jcms/upload/docs/application/pdf/2015-09/cp150100en.pdf
**文章内容自 2017-03-16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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